传统农业看天吃饭,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谷贱伤农”等情形时有发生。而随着近年来部分保险公司与期货公司合作推出的“保险+期货”业务模式逐步落地、推广,“谷贱”不再“伤农”。
不过,对另一些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而言,“保险+期货”业务模式仍是新兴业务。且由于业务模式涉及多种金融业态,较为复杂,一些农户等投保人也对“保险+期货”业务较为陌生。
目前,“保险+期货”模式究竟如何运作?该模式在实际运营中存在哪些难点?其服务实体经济的效果如何?带着诸多问题,《证券日报》记者近期采访了中国人寿财险云南省分公司等机构。
发挥资本市场支农作用
“保险+期货”是保险公司、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跨界服务三农的新模式,即“农业保险+农产品期货”模式,主要用于防控农产品价格风险,拥有时效性强、公允性高、风险转移有效的特点。
2022年,中国人寿集团旗下财险公司累计在全国25个省开展“保险+期货”业务,为超3.65万户次农户提供了近70亿元的风险保障,累计支付赔款约1.88亿元,受益户次近2.86万户次。
其中,中国人寿财险云南省分公司与19家期货公司进行了“保险+期货”业务合作,服务产品涉及天然橡胶、白糖、生猪饲料、生猪价格等项目。
谈及具体运作机制,中国人寿财险云南省分公司农村业务部李昊城对记者表示:“保险+期货”模式中,交易所提供交易平台;保险公司推广、承保相应保险;期货公司负责在期货市场上进行价格风险对冲。对农户而言,购买农产品价格保险后,一旦遭遇价格波动,触发价格保险赔付条款,将由保险公司赔付保险约定价格之下的亏损;保险公司则通过向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购买场外期权产品转移赔付风险,通过对生产风险的重新分配,为农户提供避险方案。
就“保险+期货”模式的益处,中国人寿财险云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杨莉玲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越是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大灾情面前,该模式越能保护广大农户的利益。
中国人民银行披露的数据显示,2023年1月份至9月份,开展“保险+期货”项目286个,覆盖生猪、鸡蛋、玉米等12个期货品种。此外,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统计,截至2022年6月30日,我国共127家期货经营机构通过“保险+期货”模式为脱贫地区提供了价格保障,承保货值约547.60亿元。
农户越来越认可
尽管“保险+期货”模式有诸多优点,但保险机构等在推广之初并非一帆风顺。
中国人寿财险云南省分公司农村业务部副总经理向世平表示,对于普通老百姓,农险产品条款理解起来较为困难。2018年公司在推动“保险+期货”项目时,一些农户不理解也不是很支持。因此,2020年,公司联合期货公司一起开展了多次下基层培训,并印发很多宣传折页,均有普及效果。
谈及农户的主要顾虑,向世平表示,农户担心两点:一是缴纳保费的高低;二是出现损失后保险公司能不能及时足额赔付。
“从实践看,随着项目推广,农户的担忧逐渐淡化,对‘保险+期货’越来越认可。后来,理赔情况达到了农户预期,农户也从最开始的不理解、尝试性投保转变为主动、积极投保。”向世平说。
杨莉玲也对记者表示,率先推动时遇到的困难比较大,不过,经过当地政府、保险公司等多方努力,现在“保险+期货”模式也逐渐成熟,并被广泛接受。今年,在客群基础已经基本打牢的情况下,公司会推动一些商业化“保险+期货”产品。
仍可从六大方面优化
在“保险+期货”模式逐渐被推广,并被农户认可后,从长远来看,业界人士认为该模式仍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庹国柱表示,未来“保险+期货”可从六个方面加以优化。
第一,资本市场,特别是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等市场主体应当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做好“保险+期货”试点。
第二,农业保险经营主体要继续和期货市场主体一道,做好“价格保险+期货”试点工作。
第三,保险机构要进一步与期货公司合作,继续开发和试点“收入保险+期货”产品,为将来的农业收入保险的普遍推行创造独特的经验和模式。
第四,监管部门应当认可“收入保险+期货”产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性质,并在有关财务会计规则,以及农业保险再保险方面给予肯定与支持。
第五,对于某些重要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要进一步考察和论证,争取纳入财政支持范围。
第六,对于“保险+期货”产品,需要根据成功经验和试点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创新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