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家门讲诉假理财骗取147人27亿,民生银行一支行行长被判无期
网贷家门讲诉假理财骗取147人27亿,民生银行一支行行长被判无期
三年多来,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假理财案终于有了定论。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原行长张颖、副行长肖野两名犯罪嫌疑人的一审、二审刑事判决书。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维持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张颖犯合同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中的第二项,即被告人肖野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9万元。
2017年4月,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发生一起100多名投资者在该行购买约30亿元理财产品系支行行长张颖等人伪造印章的风险事件,引起各方关注。2017年4月18日,民生银行证实,发现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涉嫌违法,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与147人签订虚假理财合同,用高息诱骗27.46亿余元
判决结果显示,2013年以来,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原行长张颖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肖野、李亚慧、王晓红等员工,诱骗刘鸿发等147人签订虚假理财产品买卖协议和资金转移协议,将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转移到自己控制的账户,共骗取资金达27.46亿元。在此期间,张颖还指使航天桥支行员工何蕊刻制了航天桥支行的业务专用章,加盖在伪造的合同上。
这些钱被张颖用来购买房产、汽车、奢侈品以及支付个人承诺的高额利息等等,部分涉案款物被冻结、扣押或查封。
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原副行长肖野明知张颖转让虚假理财产品,仍协助张颖向受害人推销虚假理财产品,在虚假理财产品转让协议上伪造出纳人签名,并用张颖指使航天桥支行员工何蕊伪造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储蓄业务公章。
2017年4月12日,民生银行对张颖、肖野进行调查时,张颖、肖野指示航天桥支行员工删除张颖、肖野等人电脑中与虚假理财产品相关的数据内容,转移张颖、肖野所签订的虚假理财合同、销售记录以及伪造的存款业务公章。
航天桥局原局长张颖被判无期,原副局长肖野被判刑9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一)张颖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肖野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三)责令张颖退赔犯罪所得。
初审通过后,张颖、肖野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颖、肖野身为银行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失,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同时,被告人张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又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张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合同诈骗的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虽然张颖和肖野都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坦白情节,但根据两人犯罪的严重程度及各自应负的刑事责任大小,按照罪责相适应的原则,在量刑时不宜对张颖从轻处罚,肖野也可酌情从轻处罚。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京01刑初69号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撤销第二项;并以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罪,判处被告人肖野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九万元。这是一项最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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